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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动贴】是否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评分完毕] [打印本页]

作者: 童心无邪    时间: 2014-11-10 00:13
标题: 【活动贴】是否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评分完毕]

【活动帖】是否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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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论事件】:

   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世界上也陆续有国家立法认可同性恋婚姻。而在中国的医学界,已经认同“同性恋”也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而不再是病态。
   中国的人口基数大,同性恋者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多的。因此从普通大众的角度来讲,更多的人也认知到周边这样的人群不少,大众的态度也从最初视若洪水猛兽般严厉谴责打击而转变成有限度的理解以及更多的好奇。
   在全人类的文化思想的进步及更加强调个人自由权利受保护的背景下,中国是否有必要从官方的角度接受并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

  【注意事项】:
   1、每期辩论时间为:72小时,所有活动帖会员每天仅限回复一次(即:三天辩论时间共可回复三次,回复以论坛时间为准)。同个活动帖每天多次回复视为恶意刷分,每多回复一次扣5金并取消该帖内所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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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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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每期都将选取三至五名最佳辩手,额外奖励3-5金、1-2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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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解君衣    时间: 2014-11-10 01:25
真正的保护是不需要特别的对待! 不该  就好比我们要立法保护打手枪一样?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10 02:29
应该立法保护。每个人都是有权利的,同性恋并不应该被人所歧视,相反,应该得到大众的尊重和接受。
作者: 月如钩    时间: 2014-11-10 06:28
应该收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这种同性恋的存在,就有它的合理性,
作者: 易水术士    时间: 2014-11-10 07:15
平等不应需要额外的法律来保护。
作者: sga0806    时间: 2014-11-10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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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10 08:31
弱势群体应该保护和关怀,但不一定要立法
作者: zdking0746    时间: 2014-11-10 08:49
正方:我觉的应该,因为自由恋爱是人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是同性恋就剥夺!
作者: zhencang39    时间: 2014-11-10 09:15
随着文明的提高,对人性该有尊重。但不一定要立法,社会的宽容更重要。顺其自然吧。
作者: jim6985    时间: 2014-11-10 09:49
反方:同性恋在中国还是一个无法公开的行为,即使立法又能怎么样?民间无法认同,大多数老百姓认为是伤风败俗。中国的国情决定立法保护同性恋权益还不成熟,而且对青少年的正确人生观也有影响。
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10 10:21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人的自由,应立法保护。
作者: avon3000    时间: 2014-11-10 11:40
应该保护
作者: charlie441    时间: 2014-11-10 12:14
为何要立法不仅体现的是立法的方法上技术性,更重要在“为何”?所立之法尤其是民事法律所导向的必然是社会的公众价值指引,所依据的必然有历史性文化传承的公序良俗。如果只是出现什么情况就盲目用立法这一技术手段来达到,显然丧失了对立法之后法律所指引的价值这一体现着法律有公众意志的考量。法律从某种高程度上受社会生活、文化氛围的影响。但这绝不是立法之依据。
“同性恋”的存在本身就行为而讲并不可鄙,是人类社会发展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客观反映。就“恋”来讲,宪法规定人的情感自由说明已有规定。到是要从“恋”到有婚姻关系需界定这是否是同性间应享有的权利。
综上,同性恋的权利义务尚不明、法律所指向的价值有违公理。则不应以法律如此严肃的手段确立之
作者: charlie441    时间: 2014-11-10 12:18
为何要立法不仅体现的是立法的方法上技术性,更重要在“为何”?所立之法尤其是民事法律所导向的必然是社会的公众价值指引,所依据的必然有历史性文化传承的公序良俗。如果只是出现什么情况就盲目用立法这一技术手段来达到,显然丧失了对立法之后法律所指引的价值这一体现着法律有公众意志的考量。法律从某种高程度上受社会生活、文化氛围的影响。但这绝不是立法之依据。 “同性恋”的存在本身就行为而讲并不可鄙,是人类社会发展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客观反映。就“恋”来讲,宪法规定人的情感自由说明已有规定。到是要从“恋”到有婚姻关系需界定这是否是同性间应享有的权利。 综上,同性恋的权利义务尚不明、法律所指向的价值有违公理。则不应以法律如此严肃的手段确立之

作者: q人p    时间: 2014-11-10 12:23
1,现在在中国根本就不存在关于同性恋 的立法,这是法律的空白。法律对与同性 恋现象,应该说还是保持沉默,即没有明 确的法律规范对同性恋进行合法化的确认 ,也没有反对的迹象。在司法实践中,如 何定性、解决,完全取决于相关人员的裁 量。 2,我国存在同性结婚的,据报载,1990 年,福建省一对男同性恋者申请结婚许可 ,经地方报中央获准。

一对女同性恋者申请结婚,经地方报中央 获准。 3,个人认为在中国,社会观念和道德评 价是不允许同性恋的存在的,是在社会阴 暗的角落里生存着,受排斥歧视。

没有开放到那种程度像德国、丹麦、瑞典 等国家同性恋合法化
作者: fvbhuikmnhyt    时间: 2014-11-10 12:41
支持正方观点:
同性恋作为一种心理,生理现象,存在即印证了其合理性,法律本来就应该保证多数人的正当权利,而同性恋并没有侵犯到他人的正当权利,同时也作为同性恋者自己的一种权利存在。
作为文明社会,至少要对他人的喜好加以尊重,虽然可以不理解,但是特殊的、没有侵犯他人权利的喜好并不应该成为一个人权利受侵犯的原因。
这些原因上,法律都应该保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利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10 12:54
不需要立法保护,如果是正确的事物,社会就会慢慢接纳的,如是不正常,被淘汰就是不可避免的,没有必要非让法律来买单
作者: 痴者如梦    时间: 2014-11-10 12:59
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
作者: yamazaki3762    时间: 2014-11-10 13:32
中国好像没有明文规定同性恋不能在一起,只是无法注册结婚,这个应该没有保护不保护一说,只是觉得国家站在中立的角度。所以没有必要。
作者: 尖叫好想    时间: 2014-11-10 14:27
支持正方观点,应该。同性恋也是正常的人,他们的权益同样需要保护。同性之恋自古就有,古时候的龙阳君等,说明这个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就需要人们以正常的眼光去看待。同性恋的人,除了性的取向与别的人不一样以外,其他的都是正常人的生活,同样是人,就应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人说,平等不需要额外的法律来保护,我不这样认为。对于其他的事情还好说,对于同性恋的人,本身都感觉到社会上的异样目光,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的,他们会在他人面前抬不起头,觉得丢人。他们最需要的是社会的认可,随着好多发达国家对同性恋的认可,说明大多人都能正确对待,对于中国来说,老百姓都喜欢红头文件,所以说,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 jxf5401    时间: 2014-11-10 15:37
虽然我不是同性恋,也不会接受同性恋,但只要同性恋的双方互相喜欢,不干涉伤害他人,就应该受尊重和保护
作者: wzje2014    时间: 2014-11-10 15:53
反对,反人类啊,生存权要远远大于自由权![s:84]
作者: 可人相思    时间: 2014-11-10 16:17
反方观点:
不应该立法保护

不用特别立法保护,只不过性取向不同而已,淡定看待就行了。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10 17:58
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一样,都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除了性取向和异性恋者不同以外,其他方面与常人无异。正是基于此,现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都把同性恋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中来,同性恋在一些国家已经合法化。这也是世界范围内的大趋势。我认为,中国境内的每一位同性恋者,只要他不触犯刑法,不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就应该享有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所应享有的一切合法权利,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作者: h6562555    时间: 2014-11-10 18:11
社会也越来越开放了,各种奇葩事都有,毕竟性是2个人的事,应该有法律保护
作者: 风非凝    时间: 2014-11-10 19:21
同性恋是两个人,而立法就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影响到各种社会议题。在我看来,中国还没准备好,尤其中国人现在的做事情方法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做了再说,有漏洞了再这里补一点那里补一点,这对于当事人也不一定是好的事情。不过有些事情,总要有人一直在争取才行
作者: 破晓阳光    时间: 2014-11-10 19:29
同性之间的爱情,两个人在一起,外人的误解和歧视会毁掉他(她)们的人生
由于大众对同性恋的歧视,同性恋者得不到应有的利益。
在西方国家,法律对同性恋的态度越来越宽容,
连囚犯都有相应法律保护,难道同性恋不如他们
作者: 冠希chen    时间: 2014-11-10 20:15
应该吧,同性也有自己的权利
作者: mr.hong123    时间: 2014-11-10 20:38
我觉得应该保护。虽然说同性恋不符合传统的价值观,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办法生儿育女,但是一份真实的感情还是值得尊重的。
给他们合法在一起的宽松政策,让他们被他们的亲戚朋友真心地祝福。其实这个也体现了我们国家文化的包容性。
退一步来说,现在男女比例已经失调,有相当一部分人可能找不到老婆。
让他和他在一起,共度一生,让彼此的晚年有个伴,能够相互照顾,不也是一件好事吗?
作者: 19680428    时间: 2014-11-10 21:18
顺其自然。
作者: zhaowei314    时间: 2014-11-10 21:44
支持正方观点,我认为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婚姻。

我们这里所说的“应该”并不是要现在就立法保护同性恋婚姻,而是当时机成熟,同性恋婚姻理所当然会得到立法保护。同性恋婚姻是指性别相同的两个人之间由法律或社会承认并保护的婚姻关系。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婚姻。

从人权角度讲,人权法关于平等和反歧视为同性恋婚姻提供了依据。自由婚恋是人类千百年来执着的追求。依据大多数人的主观偏好否认个人婚姻选择的基本权利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侵犯了人自由追求婚姻的基本权利。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同性缔结婚姻、组织家庭是人的权利的观念也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接受。早在2000年以前,欧洲议会已经通过决议倡导平等保护同性恋者的权利。2004年欧洲会议理事会支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把性倾向修订为基本人权。婚姻作为实现性权利的基本模式,同性恋者也应当享有。用传统的异性结合,来对抗今天的同性恋婚姻要求是没有道理的。同性恋婚姻尊重人的婚恋需求多样性,不应该遭到排斥。

从法律角度讲,同性恋婚姻具有宪法依据,并不与法律相违背。按照平等原则,一切理由的歧视,都是违背宪法要求的。当同性恋者因为性倾向而被否定,当同性恋婚姻因为不是男女结合而被排斥在婚姻之外时,就构成性倾向歧视。这种性别分类限制了同性恋者平等地享有与异性恋者同等的婚姻权利,不当地缩减了同性恋者的宪法权利,同性恋也有结婚的权利,应当与异性婚姻一样受法律保护。并且,立法保护同性恋者的婚姻,是使法律与现实更为同步。有的人认为同性恋性交可能引发艾滋病,正因为此,才更应该通过立法保护,既限制法律空白下的性滥交,大大降低同性恋者患艾滋病的几率,又人性化的维护了他们的应有权利。

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讲,同性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在历史长河中,并未因为宗教的打压失去生机。自二战以来,人权运动发展迅猛,同性恋也开始公开化,逐渐为多数人接受,目前有29个国家和地区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和同性伴侣关系。荷兰在2009年更是通过了同性恋婚姻法,为同性恋婚姻的立法迈出历史性的一步。也许对方辩友会担心是否违背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伦理道德。然而,我们坚信在不久的以后他终会为全世界所接受。

因此,我坚持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婚姻。
作者: 花开点啊    时间: 2014-11-10 22:58
同样是恋  为啥不准 鄙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 jyc9876543    时间: 2014-11-10 23:01
立法保护是一种舆论引导,同性恋不应当是一种正常现象,如果同性恋多了,可能影响人类的传承,不支持,不鼓励,不扩大,较为适当
作者: c1002725113    时间: 2014-11-10 23:23
觉得没必要,有些歧视是法律保护不了的,比如白人和黑人!需要用心去接纳!另外,人类从无到有,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是在异性的交配中繁衍下来的如今的人类社会,同性可以有性,可以有爱,但是缺失了最进本的繁衍功能,当然现在科技日新月异,试管婴儿的出现,倒是可以弥补这些缺失!所以,孰是孰非,仁者见仁吧!
作者: 西海之岸    时间: 2014-11-10 23:58
无所谓了   反正我不是   有什么这方面的权益我也不能享受   是吧
作者: cuais    时间: 2014-11-11 00:12
需要保护么???同性恋难道没有异性恋所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么????????????????????难道除了一张证书,他们还要什么比别人差的,这年头,证书重要么??
作者: 色小邪123    时间: 2014-11-11 00:23
我觉得吧,同性恋是一种很恶心的行为,既不符 道德要求,也不符合 生物要求。
反对反对。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11 04:14
应该保护同性恋者的个人权益。
作者: xiaoqiang2004    时间: 2014-11-11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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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a527685    时间: 2014-11-11 08:11
支持正方观点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在人们的认识有限的情况下,有些问题我们不能明确的给所有人一个满意的答案,但是,这个问题已经涉及到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
同性恋这个敏感的字眼,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无法接受。但是传统观念,习惯,认识在一定的条件下会被解释为不道德。但是我认为一个行为不会造成伤害就是可为的,如果这样一个行为却不能被大多数人接受,那么这个思想就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错误的思想,会伤害很多人的权利。
同性恋,在这个社会中占一个少数的比例,但是庞大的中国,这样的一个群体的集体人数也是相当庞大的。我们应该为这些处于一个弱势群体的人群的权利而认真考虑,他们的很多权利在法律上是空白的,他们没有结婚权,甚至如果一个人被同性侵犯都没有保障,有的人可以威胁同性恋者,只是因为这一切,没有人正视,没有法律保护,在社会压力和家庭下,没有人愿意承认。
同性恋的权利在外国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说这就是一个趋势,人人平等,不应该有性别歧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每一个人的选择方式不一样,人们应该具有的宽容意识,尊重理解他人和自己选择不一样的生活
人人平等,更何况,他们是一个弱势群体,法律更应给以保护。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11 08:19
可以包容,立法没必要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11 10:53
立法不太好,可以通过宣传等方式告诉人们不要歧视他们
作者: gunghost    时间: 2014-11-1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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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11 16:47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同性恋的合法权益,也应保护。
作者: charlie441    时间: 2014-11-11 21:19
我们不否认同性恋的存在,更不歧视同性恋这种人与人的情感关系。题目;是否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不是问是否有同性恋的存在,也不是问对同性恋你怎么看。而是具体的问道是否应用立法这一手段来保护同性恋的权利。立法不可能全面覆盖,所以更应说明是立什么法进而保护什么权利。正方的观点集中体现在同性恋是古已有之的行为,是人一种感情的表现方式所以应该保护。这从逻辑上说不通,重婚也古已有之,也是人与人感情的一种方式。法律非但不保护,还打击呢。这也更进一步的说考虑立法依据,立法后的价值指引才是症结所在,也更一步印证我方观点的正确。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11 22:41
在我看来,不能因为大多数男人喜欢女人,大多数女人也喜欢男人,就说男人都喜欢女人,女人也都喜欢男人啊。这样太幼稚了。
最近我也在一直关注这个问题。听说李银河老师的同性婚姻提案通过了。但在中国立法,估计还是时间问题。毕竟全世界允许同性结婚的大多是发达国家,而中国人口多经济又不太发达,同性恋和异性恋这样的问题还是不能摆在首位的。
作者: jeff-love    时间: 2014-11-11 23:42
不否定  不支持   对同性恋 没什么 感觉  ,  保持中立  [s:76][s:76]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12 03:49
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待同性恋者,我们应该给予相应的尊重和理解。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12 08:02
应该保护弱者,但没必要立法
作者: 马上有福    时间: 2014-11-12 08:10
深圳不是已经有一对男同性恋结婚了嘛!立法是必然的
作者: 五月风    时间: 2014-11-12 10:48
虽然我很抵触同性恋,但是这是体现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我支持立法保护同性恋者
作者: 月如钩    时间: 2014-11-12 13:14
同性恋我可以理解,也尊重,但我感觉不习惯,我还是喜欢异性。
作者: dlgsxqb    时间: 2014-11-12 14:28
人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各有所好
作者: renaisuifeng    时间: 2014-11-12 16:43
我虽然对他们很抵触,但是也应该尊重他们!
作者: vcxe    时间: 2014-11-12 19:27
法律应该公正公平,一楼已经说了,等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的话就不用特别立法了,只要把现行法律调整下就行了.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12 19:49
虽然世界许多国家已对同性恋进行立法保护,但在同性恋者的婚姻权利上,目前许多国家也只是用家庭伴侣法来满足同性恋者在婚姻方面
的需要,并未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这种折衷的办法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具有深刻的意义,它即满足了同性恋者的" 水到渠成"--缔结婚姻的愿望,又使得传统的婚姻能够得以维持,满足了反对者的需求。在我们确保了同性恋者的一些合法权益,人们对其有了深刻的理解后,可以走
欧州国家的立法之路:即在" 合法同居"与" 同性婚姻"之间先架一座桥,可称" 伴侣"。因为同性婚姻上,会有很多人还是持反对态度如此,我们
还是要采用" 折衷"办法而为之。
作者: qdpurple    时间: 2014-11-12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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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a6610247    时间: 2014-11-12 21:16
我觉得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的权益。
因为传统的观念的影响,同性婚姻一直是人们难以面对的话题,所以相关议题在人大会议上不断的坐冷板凳也不足为奇。让那些年纪偏大的人理解同性之间的爱的的确确是一件难事。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暂时抛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敏感话题,而投入到保护同性恋人群合法权益的话题上呢。
虽然同性恋者希望人们可以把自己当作普通人去看,但现实社会是不太可能的。人们全部接受“同性恋”三个字还需要一段时间,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自己变得特殊化一点呢。例如同性恋者也可以有规定自己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法律。在这个法律中我们可以明确列出一些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条文,例如不允许歧视同性恋者,不允许因为性取向的原因对同性恋者进行语言和精神上的攻击,同性恋者的家人不得反对同性伴侣之间的财产继承等等。在规定权益的同时我们也要规定同性恋者所要履行的义务和无能违反的规定。例如不允许强迫同性与之发生性关系,不允许在公共场所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等等来规范同性恋者的行为等等。
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组织志愿者上街进行宣传。这些宣传的对像包括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我们要告诉异性恋者不要歧视同性恋者,告诉他们我们之间是平等的。我们也要告诉同性恋者什么样的交往方式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要敌视反对同性恋的异性恋者等等。
很多同性恋者因为社会的不包容而自杀,但其实我们的社会对同性恋者的宽容是不断增加的,我们周围的很多人都欣然接受了我们的性取向,这就告诉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可以包容我们的,所以我们要像其他人那样不断的为社会作出贡献。最后我要用《同志亦凡人》中一句话作为结尾:我以我的性取向为豪。
作者: h6562555    时间: 2014-11-12 21:17
我感觉可以接受,只要双方愿意就好,碍别人啥事了?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12 21:28
顺其自然吧,立法保护只会刻意损害他们的隐私
作者: whlfu    时间: 2014-11-12 22:36
支持正方的观点。同性恋者是一种精神上的疾病,他们的权利也需要保护,更是一群弱势群体,需要特殊立法保护。
作者: 二愣子    时间: 2014-11-12 22:38
反方:因为这是中国
作者: 锁心-控    时间: 2014-11-13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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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13 09:24
没必要立法
作者: aw1q23    时间: 2014-11-13 16:10
正方:我觉得不管是同性 还是 异性 都有相互选择的权利。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思想 来认定所有事情!
作者: zhao_yue_hui    时间: 2014-11-13 16:55
社会的宽容更重要。顺其自然吧。
作者: hettplhl    时间: 2014-11-13 17:42
正方:应该立法保护  随着全世界对同性恋看法的转变 我觉得中国应该立法保护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13 17:46
不需要,选择某种生活方式是自愿的,只要我们不要去故意歧视他们就好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13 18:05
现在同性恋者在社会上受到普遍的歧视,他们如何才能表达出自己的声音?又有多少人能听到他们的声音?所以,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唤起全社会对同性恋的关注,呼唤全社会对同性恋人群的宽容。只有当我们的社会能平等地接受同性恋的时候,只有当同性恋者能完全溶入社会的时候,只有当同性恋者不再躲藏在社会暗角的时候,他们才可能真正表达出他们自己的声音。虽然这无疑是十分艰难和漫长的,但总该有人去做,尤其是政府官员、学者等社会优势人群。如果连这些人都对此表示冷漠的话,那真不知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和前途可言。其实,我们呼唤全社会关注同性恋人群,本质上是要人们关注自身,关注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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